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,畅通医患沟通和员工建言渠道,及时解决群众看病就医和员工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,提升患者和员工信任度、满意度,修订本制度。
一、接待日时间
每周三上午8:30-11:30(如变动另行通知),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。
二、接访方式
1.电话接访:8222236
2.现场接访:文联楼二楼会议室
三、参加接访的人员
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
四、前期准备工作
1.党政办做好院领导接待日的组织工作。院领导接待日值班表由党政办每月安排一次,值班表一经排定,不再变动。值班院领导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接待,须由本人与其他领导商调后报党政办备案或委托党政办调整。
2.提前做好接访准备。院领导接待时,由一名相关职能科长负责记录及联络工作。参加值班的职能科长应提前做好接访准备工作。
五、接访程序
1.接访院领导听取来访人员反映问题,必要时通知相关责任科室到场接待处理,当班职能科长做好接访登记。
2.本着“谁接待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由接访院领导对来访人提出的事项妥善处理,当场解决;对不能当场处理的事项,由参加接待的院领导在登记表中批示,提出处理意见。
3.接待工作结束后,由当班职能科长将所有材料转交党政办主任。
六、交办与督办
1.交办。党政办负责将领导批示意见向有关承办科室交办,限期答复。
2.督办。院领导接待日交办的事项,由党政办负责跟踪督办,承办科室应积极配合。
七、反馈与建档
1.反馈。承办科室应根据院领导的批示要求及时办理,不得推诿、拖延,及时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当日接待的院领导汇报,同时报党政办留存。
2.建档。院领导接待日来访登记表等有关材料由党政办按月整理、汇总,年终统一归档。